「照顧高齡母親20 餘年,女兒負荷不了照顧壓力之下殺害母親...」台灣10 年來累積近百件照顧殺人事件,往往發生在高負荷家庭之中,長期照顧宛若一場長泳比賽,若這些照顧者沒有替手協助,往往會「溺斃」於長照壓力之中。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社會及家庭署過去分別提供長照家庭、家庭照顧者之支持計畫,而在113 年起,衛福部整合資源,推動「長照及身障家照據點共融試辦計畫」,讓長照、身心障礙及精神障礙等3 種類型家庭照顧者,皆能在同一系統內獲得服務。
「家庭照顧者」類型多元,會隨著照顧者與被照顧者的身份而有所不同,像是「中年女兒」照顧「高齡失智症父親」,或是「年輕媽媽」照顧「3 歲身心障礙兒」,又或是「中年姊姊」照顧「中年精神障礙妹妹」;然而,長期照顧養成習慣,卻不見得自覺已成壓力,甚至變成「高負荷」,也因此不會、或不願意向外求援,而累積多年的照顧情緒,往往使家照者走向憂鬱深淵,甚至釀成悲劇發生。
「衛生福利部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作為判定是否為高負荷照顧者的標準,十項初篩指標包括:一、被照顧者有嚴重情緒困擾、干擾行為致難以照顧;二、高齡照顧者;三、過去無經驗照顧者;四、沒有照顧替手;五、需照顧兩人以上;六、照顧者因疾病或身心狀況影響照顧能力或意願;七、申請政府資源不符資格、資格變動,或有突發緊急需求者;八、3 個月內照顧情境有改變;九、照顧者或被照顧者間曾有家暴情事;十、照顧者曾有自殺企圖或自殺意念。
當家庭照顧者符合指標九、十任一項,或是符合十項中的任兩項、以及經過專業人員評估有轉介必要,皆會將轉介至家照服務據點,進行後續追蹤服務。根據111 年調查,造成高負荷指標出現最多的原因,第一名為「沒有照顧替手」,接續則為「老老照顧」、「失智症等難照顧個案」。
#照顧者負荷高無自覺 落入憂鬱症 虐待被照顧者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趙善如常年與家照專員密切工作、及與精神科醫師進行高難度個案研討,觀察到長年照顧下,家照者已有憂鬱症,卻因為表面的「習慣」而無自覺、不自知,但有情緒有壓力卻無處宣洩,在沒有外人介入情況下,演變成虐待事件,甚至不幸選擇與被照顧者一起離去,釀成社會事件、照顧悲劇。
一位父親早年只關注自己的工作,對孩子的教育、成長並未多加關愛,導致親子關係不睦,年老後這名父親不幸失智,在整體社會價值觀的框架下,當至親生病孩子就必須擔起照顧,兒子被迫離開職場,不情願地成為家照者,在心中產生了憤怒、埋怨,一度對父親發生肢體暴力;一位丈夫過去對妻子不忠,曾發生外遇,年老後也因為身體衰弱,需要由元配照護,雖說表面上仍盡到照顧義務,但在太太心中仍有情感剝奪,無法平衡。
趙善如說,上述兩種案例是不同類型的家照者,起初分別在長照系統、家防系統之中,後續才被轉介到家照系統,也因為社工資源介入後,建立與被照顧者、照顧者的關係,並協助梳理家庭成員間的關係,試著讓雙方關係平衡,給予家照者心理支持、肯定,穩固家照者的心理健康,進一步確保家照者提供好的照顧品質。
#多管齊下 網住家庭照顧者
在「社會安全網」架構下,於長照系統、家照系統雙管齊下,以不同的服務「網」住高負荷家照者。
自106 年起在「長期照顧服務法」之下發展的長照系統,是以被照顧者為服務主體,為讓被照顧者擁有好的照顧品質,長照服務中的「喘息服務」,得以讓家照者緩解照顧壓力;家照系統則在107 年起「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創新型計畫方案」中,積極於全台佈建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據點(家照據點),高負荷家照者經過初篩評估轉介至家照據點後,會依照負荷量表高、中、低不同級數,由家照專員訪視、需求評估,擬定處遇計畫,協助連結資源、或提供到宅照顧技巧指導,減輕照顧壓力及強化照顧者職能。
趙善如指出,家照者的照顧時間往往從5 至10 年起跳,而長年的照顧工作,使家照者喪失自我價值認同,也因為24 小時需陪伴在旁,幾乎無機會外出,逐年累積內在壓力及無力、無助感。為使家照者能夠被同理,走出壓力,家照據點提供個別輔導、心理諮商,帶著家照者重新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內在憂鬱、無助情緒,另外也提供家照者個別服務,以及情緒支持團體、照顧技巧訓練課程,化解家照者碰到的照顧阻礙,避免他獨自面對,也會培訓在地志工,搭配家照志工前往關懷家照者,給予關懷及支持;若被照顧者需要臨時托顧,也有長照喘息服務,讓家照者有短暫空間及時間處理外部急事。
#強化家照專員培訓 理解不同家照者需求
家庭照顧者類型多元,過去也由不同體系提供服務,像是長照個案有長照A 個管師、照顧專員協助擬定照顧計畫,身障個案有身障個管師、精障個案有精障關懷員等,資源分散在不同體系;為了讓不同家照者更方便使用資源,113 年起衛福部試辦「家照共融據點」,無論長照或身障、精障個案的照顧者,皆可整合於家照據點中,各領域服務人員需要掌握、銜接各系統資源,理解不同照顧者的需求,更即時地整合使用,任何類型的家照者,皆能就近使用家照資源。趙善如說,不同類型的家庭照顧者,照顧者與被照顧者間關係及需求皆不同。在長照個案中,被照顧者的身分通常是年邁的雙親或伴侶,照顧者大多是子女或是另一半,因為高齡、失能,照顧上以生理、護理及生命安全為原則,最後也將面臨終點;但在身障個案中,有些可能是幼年身障者、精障者,照顧者大多是父母親,父母多半盼望孩子病情有天會好轉,因此希望孩子能接受到全面性照顧,而不只是身體看顧,還需包括活動設計、學習活動,需要有更多元的照顧模式。
#拋開舊有觀念 外界資源才能介入
在中華文化思想下,常認為「照顧爸媽是子女的責任」,像是有些老先生不願意讓居服員洗身體,堅持要由老婆或子女洗,導致長照資源難以發揮;也有許多老老照顧家庭,老伴覺得自己照顧「最好」,不願意假手他人,當居服員來到家中,老太太便是「全程監控」,在旁看著居服員的一舉一動,隨時指正;也有家照者會認為「家醜不可外揚」,當家人病重時,自己並不想與外界交流,更不想被外人知道;甚至有家照者怕自己的照顧方式會被居服員「監督」,不願意讓外人來到家裡幫忙;或子女對長輩照顧沒共識,頻將資源往外推。
要讓資源進入家中,包括鄰里力量、曾用長照服務「過來人推薦」、服務體系足夠耐心等方式皆很重要。「老老照顧」有些老伴不一定會接受家照專員的建議,但熟悉的里長給予解釋或支持,或許更能發揮力量;曾受惠長照服務者,因而獲得喘息、舒緩照顧壓力,能分享正向使用經驗給他人,更有說服力;服務系統第一次接觸家照者被拒絕,不代表他不需要資源,很可能是他過往顯少與外界互動、少接觸新事物,也不習慣被幫助,因此需要多些耐心,進行第二次、第三次接觸,以家照者的需求作基礎,一步步建立關係,並將合適的服務逐步推進家中。
#家照專員介入 家照者走出憂鬱重獲新生
一位40 多歲的中年女性,因為高齡母親需要照顧,離開原先穩定的工作,即使上面還有哥哥,但因為自己未婚,照顧責任幾乎落在自己身上,長年照顧下,少了職場的外界接觸,與社會幾乎脫鉤、自我封閉,即使自己照顧得再賣力,眼看媽媽還是逐漸衰弱,加上又再度跌倒,導致病情加重,孤立無援下逐漸出現憂鬱症,甚至有自傷行為。當家照專員介入後,協助釐清家庭關係,協助她產生內在動力,並願意就醫精神科治療,也才逐漸恢復與母親關係,以及自我價值。
「希望每個人伸出手,就能拉出一張安全網。」趙善如認為,雖然照顧民眾是國家的責任,但也需要社會、家庭一起合作,才能讓社會網絡資源更加健全完整,包括民政系統、宗教團體等在地資源,往往是察覺隱身社區個案的關鍵角色,且一但經過高負荷初篩指標篩選,符合高負荷照顧家庭,更應想辦法讓他接受長照資源,建立照顧替手資源, 讓長照資源使用無障礙,才能讓社會安全網更加穩定,走得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