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推薦好文:李心文觀點:性騷擾案件的處理辦法—我們可以從美國的MeToo運動裡學到什麼
,以美國的MeToo運動作為參照,提到了為什麼加害人可以一再犯案、如何公正處理性騷擾事件而不殃及無辜、美國受理性騷擾案件的重要演化。不論性騷擾事件發生在職場、校園、或是其他場所,這篇文章揭露了兩個共通原則。
第一、因為我們不相信被害人的指控,因此助長了不幸事件一再發生。
第二、有洽當的申訴管道,有助於釐清真相,不論是還給被害人公道,或及時嚇阻加害人。
以上兩點,凸顯了臺灣在面對性騷擾問題時的挑戰,如何正確、公正地處理這些問題,並尊重受害者的權益,成為了社會迫切需要討論的議題。
此外,作者從美國MeToo運動的起源到現況,再談到對台灣可能的啟示,每個部分都給予了深入的思考和細緻的探討,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思考法律與性騷擾處理機制是否有進一步改善的可能。
立法院於112年7月31日三讀通過「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草案,旨在強化對性騷擾的懲戒力度及受害者的保護,在法律回應了社會期待之際,特別再推薦此篇文章給對性騷擾議題深切關注,或是在尋求如何改進性騷擾處理方式的有志之士,期望透過這篇文章,能營造認識性騷擾本質的多元視野。